在新版本中。>
我们紧急修复了以下:>
……>
「1.在061。流言蜚语的声望修正为20点」>
……>
「2.在066。天命级任务额外奖励的自由属性点修正为2点(都是程序员乱敲代码的锅,不是我的错)」>
……>
「3.在018。在主角记忆里的维兰等级修正为89,主角前世战士等级修正为90 ;这里特别说明一些,我在前期设定的时候用过两版规则,一版是2级1个自由属性点,20级进超凡的;另一版是5级1个自由属性点,50级进超凡的;最终我选择了第二版,但前期的设定混在一起,写的时候扫了一眼第一版的人物卡直接搬上来了,之前看评论才意识到不对,赶紧吃书。>
只要我吃书吃的够勤快,书友们也不好意思骂我」>
……>
下面是三江感言。>
……>
谢谢兄弟们抬我上三江。>
也谢谢责编泥鳅的大力支持。>
随便聊一聊吧。>
……>
关于题材。>
众所周知。>
游戏等于小众。>
游戏异界等于小众中的小众。(大众是)>
游戏异界西幻加料等于夸克级小众。(很多读者看到西幻里掺东方元素就跑路)>
然而居然给我混上三江了。>
说明我确实有天赋。>
也说明兄弟们确实有眼光。>
大家都牛逼就完事儿了。>
……>
关于主角。>
我能说写的是我自己吗?>
我曾认真严肃地思考过万一穿越到游戏世界应该怎么操作。>
结论是不开挂我九成九活不下来。>
开了挂就是像罗杰这样操作了。>
实在是没办法。>
我就是人菜瘾大的典型:眼睛瞎反应慢又爱玩。>
举例说明。>
古剑3最低难度,我卡在缙云那里半年过不去;>
巫师3我一直在百果园晃悠;>
鬼泣5最低难度……啊这……我被第三个卡住了。>
所有好玩的游戏。>
我都是在站上云通关的。>
我可太喜欢玩游戏了。>
但我又太菜了。>
所以我只能来写小说了。>
目前来看感觉还行,是个过瘾的路子。>
……>
关于本书的套路。>
本书虽说披着十里坡剑神的衣服,顶着的框架。>
但其实是暗黑破坏神和火炬之光的内核。>
一个字:刷。>
两个字:发育。>
这是我最喜欢的爽点。>
我是新来的嘛。>
写书肯定是先要让自己爽,然后再让大家爽。>
我自己写的很爽。>
希望大家也能一起爽。>
当然,除了刷刷刷之外,后续我也会写一写互动剧情。>
一般都是和大地图主线任务有关的——啊这——我是不是暴露了是按照单机游戏思维来写的?>
无所谓了。>
反正我确实是个萌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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