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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娲神苗裔(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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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从循做梦也没想到,博烈觉昌口中的答案竟然是如此简单,如此……另类。

在博烈觉昌看来,世间的神仙妖魔不过是一群修炼出火候,有几分本事的精怪而已。

无论是神仙还是妖魔,同样需要人类崇拜与供奉。

神仙会庇护降福给跪拜在神像面前的信徒,而妖魔也会奖励回应那些献上丰厚祭品的爪牙。

胃口不大,容易满足,收下礼物就办事的是神仙;

贪得无厌,难以餍饱,光拿好处不办事的是妖魔!

倘是与人为善的神仙,不妨折节相交一番,多结条善缘,想来未尝不错。

碰上光吃不拉的妖魔,干脆弄条大棒在手,唯当头棒喝,方能教其向善!

只须牛羊猪首就肯布云施雨的是龙王;

要吃童男童女才肯降雨生风的是妖龙!

供上猪首就天阴落雨,再跪下多喊几声“龙王显灵,护佑苍生”也在情理之中;

要是供上福物都不见半星雨点,大可把东西原样端走,多半还要回头再骂一句“这龙瞎眼”!

答案就是这么简单。

“说来惭愧,老身虽在人前自诩为女娲大神选出的勇士,但咱却从未亲眼见过女娲大神,毕竟女娲大神在人间行走活动是在老身出生之前很久很久的事了。”

听博烈觉昌说,女娲大神所处的时代已经久远到无法用年头来计数的上古洪荒。

洪荒时中土是精怪们的乐园,各种远古凶兽按照实力与爱好,逐一瓜分切割世上每一寸山峦、湖海、江河、密林、草原与沼泽,残酷压迫并奴役自己领土上所有生灵。

这其中,势力最大地盘最广的顶级凶兽便是以‘四凶六魔八怪’为代表的十八妖王。

什么?你问这时的人类在哪里?

呵呵。

在那些远古凶兽尚未染指的犄角旮旯里,才有少数人类蜷缩其中苟延残喘。

只因人类是一种先天弱势的动物。

相较那些体量动辄成千上万斤,亦或可以凭借双翅就在空中穿梭翱翔的远古凶兽,人类无论是力量还是敏捷都太过渺小,实在微不足道。

然而先天身体不足却不代表后天表现乏力。

天生一短,则必有所长!

缺乏力量与敏捷的人类拥有远古凶兽无法比拟的灵巧!

因为人的手掌是可以分开五根手指活动的!

对于那些身躯庞大的凶兽,一只爪子只要能抓石块,能握住树干就足够了,至于树干是粗是细石块是方是圆,那都不重要。

可对人类而言,原本粗壮的树干可以用石块一点点砍伐雕琢成不能负担凶兽体重的细杆。

再往上面放一点足够诱惑凶兽的诱饵,这根原本足以容纳凶兽立足其上的树干就会变成摔前者一个跟头的陷阱!

身躯这么沉,一旦摔倒,再想站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就这样,第一头远古凶兽终于‘稀里糊涂’得死在人类设下的陷阱之中。

之后,兽肉被人类拿来滋补身体,皮毛用来缝制铠甲,而凶兽坚硬的爪牙骨骼更是打磨武器的上佳材料。

在利用铠甲武器武装起来的人类面前,莽荒凶兽锋利的爪牙不再那么致命,其庞大坚韧的身躯不再那么牢不可摧。

终于,量变引发了质变。

一股新崛起的力量以前所未见的速度席卷了整个蛮荒大陆,彻底颠覆‘四凶六魔八怪’的统治,并把后者全部送上自己的餐桌。

翻一翻《山海经》吧

滂水有兽,名曰蛊雕,其状如雕而有角,音如婴儿,嗜食人,食之已疠。

(《山海经.南山二经.蛊雕》)

鸟头上生角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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