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尼德兰人想去王土国极难,两国之间化没有往来情有可原。[书库][].[4][].[] 到了现代,两国之间的来往越来越密切,常年在王土国生活的尼德兰人,也已渐渐变得与过去有所不同。
只有那些鼠目寸光的“地方土著人”,比如一辈子也没机会在“上国”,即王土国生活一段时间的尼德兰人,才觉得“谦虚不自大是扯蛋想法”。于是因此而总是表现出一副骄傲自满的德行,比如理查-休斯的弟弟约翰-休斯,即这个约翰亲王。
听刘佳这么一,亲王陛下顿时想岔了:
“难道在王土国象刚才那种打法,只是最不入流的招数?王土国的平民已这么厉害,军人岂不是比他更厉害?”
上述想法原本是尼德兰语,为了阅读方便,所以某人预先翻译过了。
刘佳见自己不喜欢的“长辈”貌似在想事情,便自顾自向凯丽-休斯提问:
“你们家那个宴会厅好象号称全国规模最大吧?”
因为他刚才正好想起这一茬,所以便随便找点话来,他觉得这样便就有理由可以从与“讨厌的长辈”的对话中抽身而出,但又不至于有损礼节。相信大多王土国人在此情此景下,都会象他这种作法。
尼德兰王国的天才公主随口应道:
“是全尼德兰最大啦,宴会厅也就跟你家的大厅差不多,不能拿来跟王土国的同类型建筑物相提并论呢。”
女孩话里所谓“你家的大厅”,其实是指“刘记”饭店的大厅。她着忽然眯着眼睛看了“大哥哥”几眼,并冒出“居然借人家转移话题,大哥哥你太坏了!”这种想法。
这一问一答,令约翰亲王更感到吃惊:
“平民家里的居住条件就这么好?!平民就能轻易把我国最强的骑士打倒!!”
他原本认为王土国不过是领土辽阔,而国内那些一味讲究礼节的“上国人”,就象是生活在广阔冰原上的麋鹿一般温顺。
尼德兰人认为麋鹿的体形虽然巨大,但只不过是弱的食草动物,见了冰原狼群便只能逃跑。连冰原狼都怕猎人。麋鹿见了猎人更是只有死路一条。
他原本有这样的雄心壮志:先夺下尼德兰国王的宝座,然后率领军队进攻“上国”,让王土国辽阔的领土,都变成尼德兰猎人的狩猎场!而刚才看过一场“决斗”以后,见识到“随便一个最平凡最普通的上国人,都能轻易战胜尼德兰骑士”这场面,这“雄心壮志”上就得标注上双引号。得先缓一缓,尽量多观察多考虑。以便制定更周全的计划啦。
这位亲王陛下的确有点“土包子”了,凭尼德兰王国那半现代半古代的军队?王土国朝廷顶多只需调动一个省的兵力,就能轻易获胜啦。否则在王土国生活多年的理查-休斯,比兼任首相的亲王弟弟更强势的尼德兰国王,不早就率领大军征服过去啦。
国王陛下和亲王陛下欣赏完“决斗”以后,便离开做他们自己的事去了。爱德华-休斯再次向战胜自己的人,即刘佳表示敬意以后,再向堂妹公主行过单膝跪礼以后才离开。
等这位骑士离开以后,刘佳轻轻用指尖戳了凯丽-休斯两下:
“没看出来啊。你堂哥看起来象个冷脸死硬派,居然这么有礼貌呀。”
站在一旁的石瑞娟凑过来插嘴:
“人家是贵族嘛,肯定比平民懂礼貌。”
凯丽-休斯先回忆了一阵子“骑士化”,然后才一本正经地回答:
“骑士训练的内容之一就是各种礼节,所以正统骑士都很懂礼貌的,只是表现与否而已。这种事情怎么都好啦,现在最关键的事情。是大哥哥你身上的伤口要赶紧包扎啊。”
对于闺蜜姐妹后边这句话表达的观点,石瑞娟自然抱“赞成”态度: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