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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族无王,向来被强者瓜分。
怪不得,怪不得她总是露出兔耳朵,怪不得她总是蹦蹦跳跳的走着,不是她有意为之,而是她自己也无法控制。
阿雪,其实,傻,并不是知道的少。
而是因为知道的太多,所以才会希望傻一点,知道的少一点。
就是因为经历过,才选择那样恣意地活着,才会那样珍惜每一日的日出日落。
“喜欢就是要在一起啊,早在一起是在一起,晚在一起也是在一起,那为什么不选择早在一起呢?早些开心不是更好吗?”
“倾儿,你要我怎么办才好。”
龙铭的眼睛突然红了,像凤天涯的双眼一样的红,同他们的红衣一样的红。
倾雪突然有些害怕,若他也如凤天涯般入了魔,她又当如何。
说到底,她不过是仗着他们的喜欢。
“倾儿,你这么做是在生生地剜我的心。”
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却被剃了仙骨,抽了龙筋。
“倾儿,我曾经以为喜欢一个人就定要把她禁锢在身边,恨也好,怨也罢。可是遇见你之后我方知道,原来,爱也可以如此卑微。”
“我终于知道小天涯那日为何不要命地回到红衣阁,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舍生忘死,不管不顾。”
“倾儿,为了你,我可以什么都不管,我可以覆了这三界,但是他们不能,他们的身份就注定了他们的责任。”
“我很庆幸,可以不受任何束缚的在你身边。”
“倾儿,倾儿,倾儿......”
倾雪回到房里,生起了一盆炭火。好冷,冷的身体都在打颤。
爱之一字,太难。
爱上一个人很容易,
梨花树下,那一袭锦衣,那平凡的气质,平凡的模样,却成了倾雪一生遥不可及的画面。
若可以选择,她宁愿那时便和他老死在迷幻森林里,在迷幻兽的幻境中度过一辈子。
龙铭,本可以在红衣阁中随意的活下去,却也为她第一次走出了红衣阁,来到这繁杂的三界。
食仙草,渡仙劫,动情却道缘终灭。有人因痴疯癫成魔,有人为爱命断魂不绝。
深情是害,怎能固执不改。
心有千千结,不愿诉离别。
“火宇哥哥,你既不喜欢我,那喝下这杯茶,我从此不再纠缠与你。”
茶里有毒。
阿雪,快救救火宇,火宇中毒了。茶是我给他喝的。只有雪族的白雪花才能救。
倾雪,有一种感情,无关风月。
即墨倾雪,你知不知道,无论想要什么,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你想要如何?”“答应我的挑战,我与你光明正大的比一比。”
倾雪妹妹,明日,就拜托你了。
倾雪拿出了武器。
哈哈哈,你看她拿的是什么?匕首!只一把匕首就来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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