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在意楼主。以于梅梅逛BBS这么多年的经验,她断定——这一千条回复肯定是吵起来了!
果不其然,当于梅梅向下翻看评论的时候,只看见评论区里,网友们针对伦理道德、法律规则各自为营,轮番上阵,吵得是不可开交。
“楼主SB不解释,脑洞开的有点大吧?你从哪儿听出来是这个意思了?”
“楼主+1。早就觉得和舒杉这首歌有点古怪,总算有人也发现了!呵呵,一个杀人凶手,有什么好纪念的!”
“我觉得就是纪念一下齐文远也没什么吧?人家都已经不在了啊,尊重一下死者吧……”
……
各种不同的观点在整个帖子里出现,当于梅梅翻到最后的时候,发现不知何时,回复数已经超过1000。话题到了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已经默认了和舒杉的《繁星陨落》是在纪念齐文远,于是话题的重点逐渐集中在——
和舒杉发行单曲纪念一个杀人未遂的凶手,到底是否正确?
于梅梅只感觉一个头有两个大。
这种道德法律方面的事情一直都很不好说。她一方面觉得逝者已逝,死者为大,不应该太过苛责。另一方面也有点认同,齐文远是杀人未遂才坠楼身亡的,也算是被各大报刊杂志默认了的。
她并未打算在这条帖子里留言,因为连她自己都不好理清这个道德与理智的关系。她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这把火,该不会燃烧到天仙身上去吧?
于梅梅忧心忡忡地又去了微博、贴吧等地,看看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果然如她所料,已经有博主和吧友转发了海角论坛的帖子。不过令她比较欣慰的是,并没有人将苗头指向林锡,最多是谴责和舒杉的行为。
于梅梅既感到庆幸,又感到担忧。
平心而论,和舒杉的这首《繁星陨落》确实很好听,V制作也很精良。但是如果扯上了道德伦理的大帽子,即使对方是歌神,估计也是一个大新闻吧,不知道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见到一些对和舒杉不利的新闻。
于梅梅深深地叹了口气,颇感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_(:3」∠)_
福娃好心塞嘤嘤嘤嘤。。。。期中BOSS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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