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裴光霁不愿意,觉得马勇太穷,又是平民出身,未来官途怕是不好,女儿跟着他要吃苦。
曹白梅却道:“我看这世道要不好,选那地主乡绅虽可富贵,但一有乱子,第一个死的就是这些人,马勇虽然官职不算高,但手中可是有兵的,光凭这个,无论世道怎方面样,他都能护咱们闺女平安。”
“更何况,此人性子不错,瞧着是粗犷,却是个热心肠,也愿意不纳妾,再加正是因着他官职不高,不方便带着家眷去各处行兵,他已与我说了,是乐意成婚后宁安还是与娘家一同住的。”
裴光霁原本就耳根子软,再一听选马勇做女婿,女儿出嫁后,还能住在家里,当下就乐意了。
事实证明,曹白梅是真的很有先见之明,早早就看出了世道要乱,果然没几年,各处就开始生乱。
大家渐渐不谈氏族了,只谈谁手里有兵。
裴家因着有个当校尉的女婿,也没人来为难他们,就连县太爷见了面都客客气气的。
马勇虽然四处被调动,并不能常常来看完妻子,但他确实也是个不错的性子,两人每次见面,都十分亲密。
本来一切都好,谁知道闺女生孩子的时候会难产而死呢。
一想起这,裴光霁就忍不住落泪。
“姑爷如今出息了,听说在柳州当了什么大官,手底下管着许多人,还要接孩子们去享福,宁安啊,你就在底下放心吧……”
裴光霁是个没吃过什么苦头的人,他一生中遭遇到的所有痛苦,都是来源于亲人去世这种无法改变的生死大事。
爷爷奶奶去世,他要哭上几年。
父母去世,他要哭上几年。
等到闺女去世,他更是逢年过节就要来祠堂哭上几场。
自从收到马校尉表示要来接孩子的信之后,裴光霁更是三天两头的来一边烧纸一边哭。
曹白梅过来找他,见着他哭得抽抽,自己也忍不住抽抽眼角。
“行了,你这个月都来多少回了,也不怕扰了宁安的清净。”
裴光霁红着眼扭头看他,唤了一声:“娘子。”
曹白梅的语气立刻变软了:“好了,莫要哭了,宁安虽没了,映云与映风不是还在吗?”
说起这个,裴光霁眼泪更是垂落:“我舍不得他们,这两个孩子,可是一点点在我们手边长大的,能不能与女婿说一说,要不,就还是让映云映风留在我们身边,他若是想孩子了,可以过来探望……”
“行了,你还真想留两个孩子一辈子在身边啊?”
曹白梅伸出手帕,轻轻为夫君擦拭眼泪。
裴光霁如今已满五十,按理说,应该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子才对了。
可他从小生的白净好看,五官精致,等渐渐长大,虽不爱读书,却爱画画,气质便是文弱中透出了一丝儒雅。
曹白梅当初答应这门婚事,除了因为家里确实需要钱,其他便是因着裴光霁这相貌实在好看了。
哪怕如今已五十岁了,也是好看的,因着保养得宜,他脸上只生出了一些细纹,微微停留在眼尾,发丝里掺的一些白丝被精细梳起,那双桃花眼望向人的时候,依旧是年轻时一般明亮。
曹白梅有时候回家来,在外面操持家业觉得累,等看一看裴光霁这张脸,就觉得浑身都舒服了。
她说话的语气便愈发柔和:“我们年纪大了,终究没办法养孩子一辈子,他们毕竟是姓马,宁生和宁康如今也有自己的家,你如今要将俩孩子留在身边倒好,待我们终老,他们这两个舅舅可未必能像是我们一般待他们好。”
“他们敢!”
裴光霁立刻吊起眉毛:“那可是他们亲妹妹的骨肉!就是咱们家的人!我裴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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