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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章 福禄宴?(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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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不知去向。

一时间倒也不好再去搜捕福王世子和他的家眷,不过好在福王本人业已落网,此事足以在海内引起轩然大波,让闯营在群雄之中扬名立万。

早饭时刘宗敏派他手下一名小头目飞马前来报信,说是有了福王世子的下落,只是很可惜,城破时他躲在寺庙之中,趁乱出城后经过城外一个叫苗家海的村子弄到了马匹,沿着邙山山脚趁乱逃走。

那小头目很是懊恼的向李自成请罪,自成略微沉思了一下,便不再说什么,闯营毕竟是第一次攻打如此大的一座城池,且又是亲藩驻地,能够活捉福王本人便已经是一桩极为了不起的事情了。

“还有什么事?”口里嚼着粗面馍馍,李自成问了那小头目一句。

“总哨刘爷请闯王示下,什么时候入城,以便众将领和老百姓在南门以外迎接。另外,这是刘爷写给闯王的书信。”小头目将刘宗敏亲笔写成的书信递给李自成身边亲兵。

这就怪了,李自成和刘宗敏相识多年,知道刘宗敏虽然认识些字,但是提笔写字却从未见过,这不得不令他大为重视,放下手中碗筷,急忙起来。

看着看着,他紧皱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

“你回去告诉捷轩,就说我指定在巳时以前从南门入城。”

那小校领命去了,李自成将手中的粗面馍馍几口吃下,草草的喝完了粥,朝着外面的亲兵头目李友传令:“来人!备马!”

李自成像往常一样,穿一身青布箭衣,披一件羊皮斗篷,戴一顶北方农民喜欢戴的半旧白毡帽,上有红缨。骑着那匹乌驳马,在数百名老营亲军的护卫下朝着洛阳城而来。

在进入河南大发展之前,闯营的形势一直不算乐观,经常处于数股官军围剿之中,衣食粮饷军器甲杖都不是很充沛。自然在仪仗排场上便不能讲究,只能将就。到了要紧关头,少不得攻城破阵之时李自成率领亲兵亲将。亲自在喊杀声中手挥花马剑,同他的部队一起冲进城池;冲进敌阵。虽然也有一两次是他随后进城,但也比较随便,在他进城之后,很多城内老百姓还不知道。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打洛阳的目的为的便是要扩大影响,引得海内豪杰来归,赢得人望的,这排场。自然要大大的张罗起来。

今天担任他的卫队随同他入城的,除了原有的随身亲兵之外,特地从护卫周公庙老营的中军营中挑选了五百骑兵,一律配备上了喂养的膘肥体壮的高头大马,身上全装披甲,每人都是身披两层甲胄,内中或是棉甲或是皮甲,外面则是一色的南中胸甲,用沾了油的细布仔细擦拭过的胸甲,在初生的太阳照射之下闪耀着夺目的光芒。士兵们除去长刀、弓箭之外。还有一根白蜡杆长枪,三尺长的丧门枪头,尖锐夺目。在商洛山、神农架大山之中往来转战时。战斗大多是在大山中的崎岖道路上,地域狭窄,不得施展,为了保持快速机动能力,闯营的将士大多放弃了长枪这类的长兵器,以刀剑和弓箭为主要武器,正如人们所常说的“快马轻刀”。但是,自打与陈国熹接上捻子后,特别是进人河南以后。所在地的作战环境变了,地理形势和军事形势都发生了变化。更加重要的是,经济形势不同了。所以如今在闯营之中也出现了大量长枪。那些新近投奔来的饥民、杆子等部队之中,便大量以长矛为武器,当然,这些只是长矛,而不是丧门枪。闯营还没有阔绰到给所有长枪兵都配备上丧门枪的地步。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一名掌旗官,手中高举着那面闯字大旗,在他的身后,一名小校手中高举着一面红色大伞,作为李自成出行的仪仗。在他们二人身后是手中擎着长枪的二百名骑兵,每五人一伍并辔前进。他们手中丧门枪的枪杆、枪头的长度一律,将士们左手揽缰,右手持枪,枪尾插在马鞍右边安装的铁环子上,枪杆直立,所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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