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笙歌心中郁闷,真真是气死宝宝了。>
之前把祥林嫂卖给贺老六,现在是觉得祥林嫂只能嫁给将死之人了吗?>
这简直就是附骨之蛆,想赶都赶不走……>
主播:说了我只是个寡妇……>
笙歌摊摊手,状似漫不经心的说道。>
其实,笙歌心头早已拢上了阴云,浓密的让人压抑。>
家长里短的极品,总是让她最厌恶的。>
祥林嫂曾经是卫家的童养媳,卫祥林的娘亲因着这一点素来对祥林嫂是颐指气使,把祥林嫂看做是她的个人财产,任意处置。>
若真的被卫家人缠上,想要新生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有些人就是吸血虫,只要你还有价值,那么绝对不会松口。>
原这个世界上极品的人多了去了。>
主播:贴心小棉袄们,咱们打个商量不与狼搏斗了可好?>
笙歌本就有些怂,再加上雨后山路泥土疏松,万一狼没杀了,她反倒摔下大山可就得不偿失了。>
主播:小狼这么可爱,我着实有些不忍心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原来本大小姐只听过一句兔兔这么可爱,你怎么能吃兔兔呢。>
浪九九:主播,别忘了你可是有备而来啊,如果不徒手搏狼,岂不是浪费了这三个月来的努力……>
笙歌沉默,她怎么能够奢求直播间都玻璃碴子们心软呢。>
失策……>
走路太浪会闪腰:贴心小棉袄?主播你的心脏不痛吗?>
雨整整下了两个时辰,待雨停后天色已经渐暗,显然不是个入山得好时机。>
笙歌打算原地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如山寻找药材和野狼。>
别人对野狼是避之唯恐不及,她呢?>
却是自己非要撞上去……>
一夜无梦,当然这不代表笙歌睡得很香,在一个四处漏风堪比破庙的房间,心再打也做不到安然入睡。>
睁着熊猫眼,笙歌天一亮就进山。>
也许她的运气着实不太好,当初她杀野狼的地方已经被狼群占据做了窝点,而她需要的那株药材也唯有此处才有。>
笙歌心中苦笑,老天真是不玩死她不死心啊。>
主播:醒醒了,你们万众期待的搏狼群时间就要到了,兴奋吗?期待吗?>
笙歌有心隐去了徒手二字……>
铜头铁骨豆腐腰,这就是形容野狼的。>
只要武器顺手,身法迅速,想要打翻这群狼其实并不难。>
明知对方弱点,如果不加以利用,她的脑袋一定是被驴踢了。>
笙歌面不改色得从背篓里拿出一根黝黑晶亮的铁棍,一头还被削的很尖,锐利无比。>
这就是笙歌准备的武器。>
北城南笙:我该不该说主播作弊呢,好苦恼。>
走路太浪会闪腰:据说武林高手都有成名武器,主播用一根铁棍也有情可原,只是主播不要再选选吗?>
余生菇凉:女孩子家家的,难道不应该选择一些美美的兵器吗?>
余生一杯酒:那是你还没见过主播用耙子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们的直播就是这么清新脱俗,丝毫不妖艳做作,这么接地气的主播哪里找……>
主播:……>
她又不打算闯荡江湖,与狼搏斗又不是选美,中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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